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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2日

台大哲學概論:死亡〈下〉

哲學家伊比鳩魯(πίκουρος




  延續上篇台大哲學概論:死亡〈上〉



問題:Epicurus的論證不見得成立,是否表示害怕死亡是理性的呢?



Shakespeare
「懦夫未死之前就已死過好幾次,勇士一生只死一次。」






法國作家Montaigne蒙田
Montaigne:「哲學思考是學習死亡。」






哲學家Spinoza(斯賓諾沙)

Spinoza:「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

「A free man, that is to say, a man who lives according to the dictates of reason alone, is not led by the fear of death, but directly desires the good, that is to say, desires to act, to live, and to preserve his be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seeking his own profit. He thinks, therefore, of nothing less than of death, and his wisdom is a meditation upon life.」

「所謂自由的人,即,他只根據理由來生活,而不害怕死亡的恐懼,他直搗對善的渴望。也就是說,他會根據自己幸福的原則來行動、生活,使生命飽滿。他思考,因此,沒什麼能亞於死亡,而他的智慧則是凌駕在生命之上的沉思。」(這是我超級破爛的翻譯,還請不吝糾正)


Spinoza是古典理性主義的三大代表人物之一,因此他自然肯定理性的重要性。

除非害怕可以帶來什麼好處,否則就沒理由害怕。


所以Spinoza才說:「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一個哲學人正應該依循理性的道路筆直的走,而不是人云亦云。

Spinoza:「如果害怕死亡沒有好處,而且死亡是必然的結果,那就不該害怕死亡。不怕死亡才是真正理性的。」






害怕死亡理性嗎?

理性的人P害怕S是有道理的,若且為若,

1. P有有理的信念:S會或應會出現。
2. P有有理的信念:S不容易被避免或是很不好的、會造成重大傷害的。
3. P有有理的信念:害怕S不會對避免S有用
4. 若P害怕S,不會造成對其他慾望的滿足有重大的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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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定義的用意是


(1.)排除了患有被害妄想症的人所有的恐懼,比如擔心貞子會從電視爬出來,或者剪頭髮時被理髮師殺了。

(2.)排除被小強嚇到的威脅。小強並不太可能造成什麼很重大的傷害。試問你聽過有人因為接觸到小強而病發身亡的嗎?不是不可能,但縱有也少得可憐。因此,害怕小強是件不合理的事。學完哲學應該要知道(王榮麟特別拿這件來調侃害小強的人)。

(3.)排除無謂的恐懼。就算明天世界末日,你需要害怕嗎?假使害怕也無法改變事實,那就沒有必要了。

(4.)排除像神經質的狂洗手等。強迫症病患狂洗手雖然可以使手乾淨一點,但會嚴重影響生活,也不合理。






問題: 對死亡的恐懼滿足上述條件嗎?




條件一:

對Socrates而言,死亡並不意謂著「真正的」死亡。

我們很難說Socrates「勇於」面對死亡。再者,他有好證據支持死後有另一世界。

條件二:

對某些哲學家而言,死亡不算什麼大惡,也不構成什麼重大危害。例如Hobbes:「少有陳年痼疾或突發痛苦會比死亡更不可感覺。」

然,如前述,死亡的傷害並非僅僅只是攸關痛苦的感覺而已。其次,我完成了什麼,才是界定我是什麼的關鍵。志業才是人的中心,自我的實現。死亡中斷了這樣的詐業,使意義喪失。尤其擁有重大重要的基礎,死亡的傷害就愈大。


條件三四:

恐懼死亡能喚起人們勤勉生活,為實現人生抱負計畫而努力。此即基督教的"We should live each day as through it may be our last."我們應該把每一天都當作是自己的最後一天。免得垂暮之年才驚覺自己人生是個大錯誤。

然基督教此句也被王榮麟批太誇張。剩一日可活與剩一月可活、剩三月可活、剩半年可活、剩一年可活、剩三年可活,所導致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有限度地」恐懼死亡並不至於與我們其他重大慾望的滿足衝突。對死亡有限度的恐懼可以帶來益處,又不至於危害生活,因此恐懼死亡有理。(正與我當初的言論相契合。)

注意:這不表示我們應譴責極端恐懼死亡的人。有些不理性對死亡的害怕是難以避免或克服的,並可以藉由輔導與治療來改善。使自己不受死亡恐懼的擺佈,即是獲得解放與自由。








殺生問題


※宣稱:死亡是最大的惡。而生命是善的,所以殺生是罪惡。




生命神聖的觀點


生命是神聖的,有「絕對的」價值,任何情況下都應該維護敬重。

Albert Schweitzer史懷哲
  對Schweitzer而言,敬重生命的原則是道德的要義。萬物休戚與共,我們理當對萬物慈悲,凡殺生皆是道德上的罪惡。

問題是:

1.在花園除草殺蚊也不行嗎?砍樹蓋房子也不行嗎?看醫生不能用抗生素殺細菌嗎?
2.請問兩隻蟑螂加總的價值會超過一人生命的價值嗎?
3.請問Schweitzer先生,你吃什麼?



倘若Schweitzer的說法有些誇張,那改為侷限在對人的生命的宣稱呢?

 How about human life?


※殺人錯嗎?


想像有一機器可以造福人群,但一年要殺害五萬條人命,能否上市?

當然不行嘛!人的生命具有絕對神聖的價值!


人的生命神聖的原則,凡是殺人就是錯的,按其本質就錯。






But why?


1.出於直觀:除非罪大惡極,殺人甚多,否則殺人自然不行,此幾乎是「自明」的真理。

2.活著本身就有價值(Being alive is intrinsically valuable):活著本身就有價值,不管怎樣的一條生命,只要取走都是錯的。人的生命本身就有價值。





Rabbi Moshe Tendler


Rabbi Moshe Tendler:"Human life is of infinite value."人命有無限的價值。而無限的一部分還是無限。因此一個垂老將死的
老漢與新生嬰兒的生命具有同樣的價值,都是無限。不會因為壽命或社會地位而影響其生命的價值。




但這產生了問題,


質疑一:Anthony Shaw

一嬰出生即有唐氏症,且不幸腸阻塞又有先天心臟病。貧困的母親自認無力撫養,因此希望不替嬰兒開刀治療腸阻塞。結果當地福利團體致力於強迫立法迫使嬰兒必須開刀,嬰兒確實救了下來,但也如預期,嬰兒後來成長遲緩,多處缺陷,使得貧母的負擔更加慘重。母親多年後也認為自己受到的對待並不公平。



質疑二:


剛剛提的例子,一項機器可以大幅造福人群,卻一年要犧牲五萬年人命,這項機器就是汽車。


如果按照生命神聖派的觀點,人命的價值是無限,別說一年犧牲五萬條的人命,就是只犧牲一條也得禁止用車。

依此推論下去,如果一年有三人因為筷子而致死,那也得進用筷,如此下去,我們就倒回了遠古時代的生活了。


有個學生質疑到:「是人殺了人,而不是汽車殺了人,是駕駛的操作不當而出人命,車子本身沒錯。應該做的是好好宣導交通規則的遵守,用心的開車才對。」


不對,我第一感就知道他說的不對。


王榮麟:「沒錯,積極督導遵守交通規則是可以減少失事率沒錯,但不會是零。也許可以使五萬條人命降至四萬三萬,但絕不可能是零。有些車禍是你無法避免的,好比突然有一隻兔子衝出來,或者路面突然塌陷。一個飛機技師即使已經檢查到最完美的程度,還是可能會發生理論以外的狀況出現,這時你是不能怪技師的,因為他已經盡到最大能力了。」


說得太漂亮了。


因此,只要使用汽車,就是會出人命。如果依照生命神聖派的觀點,就該把汽車予以禁止。但你大概不會乖乖照做吧!你真的願意因此而倒回遠古生活嗎?






反對活著本身就有意義


1.對於生命悲慘、生不如死的人,死亡比活著更好。

2.即使沒有任何知覺意識,活著本身也有價值嗎?



叔本華:「對主體而言,意識消失便構成死亡本身。隨之而來的身體機能喪失,已是死後的事了。對主體而言,生命即是意識本身。」

簡單的說,叔本華認為生命便是繫在意識之上,當意識喪失就代表死去了。因此永遠不會醒來,沒有意識的植物人,對叔本華而言就是死了。



支持活著本身就有意義




1.有意識本身就有價值(Beng conscious is intrinsically valuable)。


問題是意識是指純粹意識(mere consciousness),還是高階意識(a high level of consciousness)?前者是有知覺、有經驗,或者是指更加豐富、複雜精細,帶有各種纖細的情感,可以意識到自己有在意識的自我意識。

高階意識正如之前談生命的意義時所說的反思,不只是可以有五官知覺的感官意識,並且可以意識到「自己在意識」這件事,會退一步做思考,以更長遠的角度來看自己的行為與生命。

2.作為人本身就有價值

反對物種主義(speciesism),如種族主義(racism),不能因為種族而有特殊待遇。



小結:人命並非本身就有價值,也非按其本質就有價值。










生活品質的主張




我們看見生命神聖派在汽車案例等問題上發生難題,於是不如找出另一種觀點,而不必主張凡是人命的價值都是無限大。




生活品質派主張,真正的善(good)在於好的生活品質,而不好的惡則是差勁的生活,死亡則是零,是虛無。

比較生命神聖派與生活品質派:

     
     活得好  活不好  死亡
 
品質派   +    -    0
神聖派  +++   +    -






對生命神聖派而言,凡是活著都是正分,而死亡則是大負分。但生活品質派則重視活得好不好,活得不好的人比死還糟糕。











生活品質派的主張正好有蘇格拉底作為代言人。
Socrates:「未經反省的人生不值得過。」






但好事是不是就該多做呢?




Mark Twain馬克吐溫


美國幽默大師馬克吐溫:「戒菸是好事,所以要多戒幾次。」








反對:
「判斷值不值得活」根本不可行,我們無法拿生死兩種情況比較,再決定。



大哲學家維根斯坦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


雖然是超大咖哲學家,不過現在真是大材小用。


Wittgenstein:死亡並非我們生命中的事件,我們無法活著經歷死亡,因此我們根本不曉得死亡的情況,所以也無從比較生死熟好熟壞。

坦白說我幾乎已經被維根斯坦說服力,結果不到30秒就被打爆了。


J.Glover回應:「我們仍可偏好生勝於死,有意識勝過無意識,即使沒經驗過。好比拔牙,我們不必真的拔過牙,才真的覺得拔牙是件苦難。」




哲學家真是吵架高手!嘆~~~








值得過的生活




超級大咖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亞里斯多德認為每個事物所追求的目的不同,而人所追求的目的就是至善,而這至善便是幸福。只要是值得過的生活,我們就不能剝奪他人的生命。


J.Glover:判斷自己的生命值不值得過,自己的意見最重要。

※想活下去能否成為值得過下去的判準?
問題是:一個人值得過下去,有時他也偶有自殺的念頭。而一個大壞蛋很可能很想活下去,卻不值得過活。








放棄生命神聖說的後果


問題:如果生命不再具有絕對的價值,人淪為工具性的價值,只有產生效益時才有價值,本身並沒有價值。



超大咖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康德降臨了!




Kant:人是唯一理性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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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
              ↓
           reason
            ↓

     perception  →  belief
動物 →
     desire    →  act






----------------------


也就是說,動物一有感知就會形成信念,一有慾望就會引發行動。但獨人類會思考理由,人類會思考自己所感所見是不是真的,會思考自己的慾望有沒有理由付諸行動。人會先往後退一步,思考理由,具有反思能力,只有人才有內心世界(即前面所說的高階意識)。


理性即是按照理由相信,按照理由行動。


動物的世界沒有道理,唯人類世界獨有。


我們不會責怪其他動物強上雌性一方,而視為理所當然,也不會評論任何行為的道德,因為動物就是純粹有欲望就付諸行動,沒有道德可言。


Kant:人的價值正是來自理性的自我意識,這樣的理性能力使我們可以計劃人生,選擇行為選擇目的,可以犧牲短暫的慾望,成就未來。理性賦予生命的價值,並讓我們有生存權。


(其實康德的說法有問題,但以後再提)








問題:一旦放棄生命神聖的看法,如果我們純粹考量效益方面,而不考慮生命價值,那也離納粹集中營不遠了。


→這問題在於,生命的價值成了可量化的




但不必相信生命神聖觀,也能譴責納粹的做法。放棄生命神聖觀,並不代表否定生定的價值,只是沒有高到無限的程度而已。成任重要,卻非無上的重要。除非有很重大的理由,否則生命還是非常重要的。






台大哲學概論:死亡,完。

2 則留言:

  1. 關於汽車的問題:
    會不會有更多事關於工具讓更多人更好生存,而科技一直在強化車輛的安全,
    減低車禍遭成的意外死亡,所以有安全帽,安全帶,或許有一天會有完美,
    不再死人的交通工具出現,那機械的存在就是必然了,而我覺得是在追求的過程,
    而就上述的神聖派,人命的價值是無限,但在面對死亡,無限的價值並不能阻止其死亡的發生,
    科技倒退到遠古時期可能死的人更多,天災餓死,冬天冷死,流感爆發病死....所以我覺得機械帶來的生存
    好處大於壞處那就有發展的必要,而風險有機會藉由科技的研發降低,也許最後會有不會死人的交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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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王威中:

    我很晚才看到這則留言。首先先向你致歉,很抱歉這麼晚回覆。

    汽車難題是針對主張人命有無限價值的立場。如果你同意人命有無上價值的話,那恐怕不能以某些人命為代價來拯救更多的人。例如,在山上發生一個災難,有五人即將面臨被巨石壓死的危險,還有一人已受傷還在狹窄的路上被陷阱纏住。現在救難人員開著吉普車,如果要救那五人就得高速疾駛,輾斃躺在路上的那人,才來得及拯救即將遇難的山上五人。而一般我們認為這時是不該輾過的。

    當你說//好處大於壞處那就有發展的必要//來排除汽車難題時,恐怕就已是否定人命都有無限的價值,無法比較。最後你說//風險有機會藉由科技的研發降低,也許最後會有不會死人的交通系統//,我想這是可以決然否定的,即使簡單如一個果凍都可以噎死人了,如此複雜的交通工具要想設計到絕對不會出人命是不可能的。

    何況,就算真的有那麼一天,那還是犧牲了多少性命所換得的,如果生命的價值是無限的,怎麼可以犧牲這些人來換取其他人生活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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