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導覽

2012年2月27日

台大哲學概論:心物關係





  繼上周他心問題結尾,


  賣火柴的小女孩她的心靈報導真實嗎?答案是,對的沒錯。雖然賣火柴的小女孩確實處在冰天雪地的環境裡,縱然她的皮膚是感覺到冷冽的空氣,但她確實覺得溫暖,儘管只是錯覺。



我們將小女孩的感覺作用分為如下歷程,


A→B


  那A即是皮膚表面,接著B是皮膚表面的感知神經,一直不斷的接力,最後傳至大腦G(假設大腦在G)。對小女孩而言,她報導的心靈經驗只取決於G的感受。確實在一開始的A,皮膚所接觸到的空氣是寒冷的。但只要最後大腦混亂的反應也好,其中一條傳輸錯誤也罷,小女孩報導的就是她最後認知的結果。


別忘了不論溫度還是觸覺,都是經過多道歷程才傳至你的大腦的。


  也就是說,
外面天寒地凍」是事實、「小女孩大腦真的覺得溫暖」也是事實。
兩者並不衝突。


  但這也代表語言的傳達必須依賴公共性,因此我們可能無法精確的描述自己的心靈經驗讓他人知道。假使我們會錯誤的表達自己的心靈經驗,那個人對自己的心靈經驗享有epistemological authority也受到動搖。




例二:


  有人被催眠,房內明明很熱,他卻在催眠師的指令下達後,感到很冷。請問他知道他感覺很冷嗎?


  分析方式跟前例相同,不多贅述。






心物關係


  心物關係的討論屬於哲學上赫赫有名,振聾發聵的形上學,也同屬當代顯學的心靈哲學。是個很有吵點的大哉問。



  談心物關係前,必須先好好釐清物理事件與心理事件的差異。


物理事件(physical events): 佔有時間與空間的物理過程。如煮火鍋,葉子從樹梢落下,有人被突然墜下的招牌壓到。


心理事件(mental events)  : 心靈經驗。如感到疼痛,聽到聲音。


好比聽到聲音這回事,




首先,我的聲帶振動 
→ 空氣成疏密波震盪 
→ 你的耳膜鼓動 
→ 從耳膜到三條小鼓到薄膜都振動 
→ 耳蝸管中外淋巴液有反應 
→ ...... 
→ 細毛振動 
→ 細毛頂端連結聽覺神經,細毛振動造成脈衝,由聽覺神經傳到大腦聽覺中心 
→ 你聽到我的講話聲



  在這段複雜至極的過程中,全都是物理事件,只有最後一件,「你聽到我的講話聲」,是個心理事件。依此類推,視覺嗅覺觸覺味覺都是。

可以聽見聲音實在是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可以看見東西尤是)


  重要的差異在於:物理事件發生在特定時空,可以被定位出來,但心理事件不行。


  久久定睛去看一輛車,再轉而去看另一輛,會因為視覺暫留而看到車上沒有的顏色。但我們其他人無法檢視他的大腦而看到他腦中所呈現的這個顏色。相反的,物理事件卻是客觀於整個時空的。







  以上四張圖在物理上並非如你眼中的那樣不斷變化。




  正好這影片在2:50也提到之前文章的哲學家Berkeley,字幕的名子還打錯。


  因此,物理事件是公共可觀察的,而心理事件是私有的






物理事件和心理事件的關係:


可以相互作用,

※物理為因,心理為果。 
ex:空腹喝茶感到胃痛;講課聲入耳而感到欲睡。

※心理為因,物理為果。 
ex:看到美女感到緊張,心跳加速。


  試問,這種相互作用是如何可能的?


回答一:


在大腦!


不論心理物理是因是果,這些交互作用的發生都在大腦。


質疑一:


問題是大腦也是物理的,那心理事件怎麼說?






Epiphenomenalism  (副現象論)


物理事件可以造成心理事件,反之不成。


心理現象只是大腦現象的副產品,像影子一樣。



舉手到底因為心理還是因為物理?




反駁:但我是因為「決定」(心理事件)舉起手,才會造成我真的「舉手的結果」阿!


回應:舉手的結果,只是由「想舉起手的大腦狀態」(物理事件)為原因所決定的罷了。


加油!該是你發揮想像力的時候了!




C1┐
C2┼ → P1 →P2 →P3 →P4 →P... → Pn
C.┤        ‧      ‧      ‧      ‧      ‧       ‧              
Cn┘        ‧      ‧      ‧      ‧      ‧      
                 ‧      ‧      ‧      ‧      ‧      
                  ↓       ↓        ↓        ↓        ↓         ↓
                 M1 →M2 →M3 →M4 →M... → Mn


C:原因
P:物理狀態
M:心理狀態




  這張圖意思是說,

  由給定C1到Cn個原因,就會必然地造成P1的物理性大腦狀態,而P1後的P系列大腦狀態都是因果關係的接續。至於M1到Mn的心理事件,只是P1到Pn的副產品。副現象論並不否定心理事件的存在,但卻說M1到Mn只是P1到Pn的影子罷了。

(註:給定原因C1到Cn,就必然導出狀態S,係屬決定論的立場。然即使非決定論者亦可是副現象論者。至於決定論方面的討論,以後會談。)
 
  上面的解釋略嫌抽象了點。

  換個白話點的方式:給定C1到Cn,好比有顆地球,地球上有點空氣,還有個有血有肉的你,你肚子餓了。但這樣的敘述還不夠嚴格,嚴謹一點要充分的描述整個世界的狀態(total state)。總而言之,給定C1到Cn就是描述一個想像你現在會呈現肚子很餓的身體的一個世界,有了這些嚴格的條件後,就必然會導出你肚子很餓的大腦狀態「P1」(雖然我的作法非常套套,笑),對應的就是你心理覺得很餓「M1」。接著你開始會有想找食物的大腦狀態「P2」,對應的就是你覺得想找食物的心理事件「M2」......


肚子餓就算了,我還有個被哲學搞得很煩的大腦狀態!



  好吧,也許你還是覺得很吐血!但我的解釋的簡潔度有點堅持。真看不懂就來回多看看幾次。



  設想當科學家充分解析人類大腦的複雜狀態後,可以曉得你人在倫敦時,大腦會呈現什麼樣的狀態。科學家就可以設計藥丸來控制你的大腦狀態,當你吞吃下就會使你想到倫敦。


如果有天我們徹底解開了大腦之謎,說不定就可以發明「倫敦丸」!








Metaphysical Behaviorism  (形上的行為主義)


  我們說玻璃是易碎的,並不需要打破玻璃,而是知其有易碎的傾向。同理,因為我們的大腦結構,所以我們才有這樣的行為傾向。心理可以化約為行為。


  行為主義者聲稱心理概念並不指涉私密的內在活動,而是外在的公開的活動。也就是說,可觀察的行為定義了心理運作。
大部分時候從外表都看不出來你有在做夢吧!


  行為主義的破綻百出。第一,有些行為並不真實反映我們的心理,好比假裝疼痛。第二,有些心理狀態並不表示在行為上,如作夢。但行為主義有其應用性的價值,如心理學上有方法論的行為主義(methodological behaviourism)。








Materialism:the identity theory  
(唯物論:等同理論)


哲學上的唯物論(物質主義)可不是在說一切都向物慾看齊。



  其實物理的大腦狀態就是心理狀態,兩者根本是同一回事。



  簡單的說,將副現象論者扭扭捏捏的做法發揮到極致。畢竟副現象論者著實奇怪,明明看起來像是否定心理事件,卻還奇異的抓著說心理事件是跟著大腦物理狀態的副產品,多少不倫不類。


  這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連文藝人士都時有耳聞(並常嗤之以鼻)的唯物論!









唯物論攻防大論戰





反方1.1:



但兩者如何可以是同一回事?心理事件私有,物理事件卻是公共的啊!


理由:兩者意義根本不同。



當我說:「我愛你」,與「我的大腦狀態處在我愛你的狀態」,意義不同。



反方1.2:



認知不同:我可以知道「我愛你」,卻不知道什麼是「我愛你的大腦狀態」(意即不曉得我愛你時,完整的大腦具體的狀態)。



反方1.3:

期待不同:我是期待「你愛我」,而不是期待「你的大腦狀態處於什麼樣的情況」。





正方1.1:



意義不同未必不是同一件事,意義不同可以指涉相同的事物。



大哲學家康德




例如:
「純粹理性批判的作者」與「以"有兩件事我越加思考便越覺得震撼與敬畏,那便是天上的璀璨星空以及我心中的道德法則。"作為墓誌銘的哲學家」,兩者意義不同,卻同樣指康德。



康德非常有名的墓誌銘,短短一句就精煉表達了康德思想的核心。


正方1.2:



不被認知為同一回事者,未必不是同一回事。

例如 :我知道現任美國副總統是誰,但我不知道參議院主席是誰,並不表示我得知道兩者是同一人。


正方1.3:

期待不同,未必不是同一回事。


例如:我希望我暗戀的女生喜歡我,正好就是希望「她的大腦狀態處在喜歡我的情況」。








反方2:



但兩者性質就是不同,一私有一共有。





正方2:



你聽到的聲音,正是你的聽覺神經的振動。腦神經外科醫生聽不到你所聽到的聲音,是因為他的聽覺神經沒有振動。一旦他的大腦狀態跟你相同的話,他也會聽到相同的聲音。



無論如何,心理狀態不過是大腦狀態罷了。







反方3:擁有某種心理經驗,卻步處在某種特定大腦狀態,這不是邏輯上可能的嗎?


-----------------------

註:

邏輯上必然
不涉及經驗事實,單靠語句間的邏輯關係就必然為真。如「上帝要嘛存在要嘛不存在」這種廢話。

邏輯上矛盾
即邏輯學上所謂的矛盾句,是不必涉及經驗事實,光檢驗語句關係就必然為假。如「我是女人且並非我是女人」這種蠢句子。

邏輯上的可能
不屬於以上兩類的其他類,它沒有在邏輯上就保證一定對或一定錯,必須真的檢驗經驗事實才可知真偽。如"尼采是全人類除自己以外的共同老媽,而且是全世界最正的人類"。)



-----------------------




正方3:



康德的兩者身分不也是邏輯上可能的嗎?

想像一個可能世界,康德是純粹理性批判的作者,墓誌銘卻是:「我想吃肉~~~~~」


我想吃肉~~~~~~~
既然可以,那康德是純理作者與「有兩件......道德法則。」作為墓誌銘也是邏輯上可能的。那指涉兩者是同一件事物也是邏輯上可能的囉!












反方4:



所謂的「熱」,只是物理上的粒子運動,卻沒說出我們感受到熱的感覺情況。這點被忽略了。


這質疑是在說,唯物論者把我們所謂的熱指歸結為物理上的粒子運動,卻不能指出我們感受熱時的感覺情況。




反方4.1:


我們來做個思想實驗:

你的現身只是為了方便進入哲學思想實驗罷了,
跟你老兄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並沒有關係。

想像一下,假設現在有個全能的上帝。上帝必須做什麼,才能讓我們有感受到熱的心理經驗?

首先,上帝必須創造粒子運動,還要有具備感知能力的存有物,並且得讓具備感知能力者接觸到粒子運動時,正確地感知(feel)到熱的感受,而不是痛覺。


歸結上段,我們要感受到熱的心理經驗,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上帝必須創造粒子運動
2.有具備感知能力存有物(例如有五感知覺的人類)。
3.要讓這具有感知能力者接觸到粒子運動時,可以正確地感知到熱的感受。

因此,你還必須保證「大腦處在感覺到熱時」,會正確地對應到「感知到熱」,所以心理狀態恐怕不一定等同於大腦狀態。
 

上段的意思是說,就算我們知道具有感知能力的你接觸到粒子運動,並且大腦狀態也得到某種感受,呈現某種大腦狀態,但這並不表示「這某種感受就是熱的感受」,並不表示「這某種大腦狀態就是感受到熱的大腦狀態」。了解嗎?這可是非常深入的分析,坦白說我真的嚇一大跳。


「感覺起來像什麼」的主觀觀點,被等同論者所忽略了。


因為科學家說不出「感覺像(feel like)」的內在主觀觀點,無法描繪觀賞藝術作品的主觀內在經驗,不如詩人、藝術家,而只能描述感受時的大腦狀態。





  有哪個科學家敢宣稱他光看這些MRI照射圖就能知道這個大腦的心理狀態是什麼?當一個人去法國玩時照下MRI,科學家可以分析出這傢伙有個「正看著巴黎鐵塔的大腦狀態」嗎?科學家分析的出「暗戀馬英九的大腦狀態」嗎?也許以後科學昌盛可以辦到也說不定,但問題是,現在就是辦不到。因此,等同論者的心理狀態就是大腦狀態的宣稱,也遭受到考驗。




在聽完科學家描述感受熱的感覺時的大腦狀態(好比MRI的照射圖),我們不會因此了解何謂「熱的感受」。



心理現象是否等同大腦現象,還有內在意識的問題,也是最關鍵的問題。





Conscious experience 意識經驗



※你真的能想像天生就耳聾眼盲是個怎麼樣的情況?




※蝙蝠對外在的知覺:蝙蝠依賴聲納的回音來知覺外物,但你能想像蝙蝠的知覺嗎?







Thomas Nagel

  大哲學家Thomas Nagel在一篇有名到炸掉的文章〈What is like to be a bat?〉(當一隻蝙蝠是怎麼一回事?),精妙的分析了蝙蝠感知外物與人類是如何的不同,而我們又如何能想像蝙蝠發出聲納感知外物的意識經驗是怎麼回事?

http://organizations.utep.edu/Portals/1475/nagel_bat.pdf
題外話:聽說大陸有人翻譯成"當一支的球棒是怎麼回事?",看這篇的人真要祖先保佑了!


Q:



客觀的說明蝙蝠對外物的知覺過程,就等於說明蝙蝠的知覺經驗嗎?



→即使客觀說明知覺過程,依然無法體驗到蝙蝠的知覺到底是怎麼樣的情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